襄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有云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7 00:00:00    信息来源:东咨企采平台


1.招标条件

本项目襄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有云租赁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襄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东风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DZ23B2BHF0040

2.2项目名称:襄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有云租赁服务项目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最高限价:在用资源148万元/年(在用资源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招标范围:本次专有云涉及的业务系统包括公安局推送数据、出租车管理系统、驾考系统、襄阳出行等保三安全产品、预约系统、运营平台、襄阳出行、网约车等系统。

专有云应采用模块化设计,主要分为业务系统云平台、安全运维管理平台及互联接入系统。在关键业务节点采用性能及设备级冗余保证高可用及高峰期业务处理需求;在核心业务前端部署负载均衡系统等,保证业务持续高效运行;在运维管理区部署安全管理设备,如虚拟运维堡垒主机、虚拟防火墙等,进行全网安全分析及威胁联动,有效处理各类安全事件;在互联系统中使用优质运营商链路及高可靠备份链路保障链路高可用。

本项目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1)提供专有云租赁服务。

提供满足应用系统部署及运行的基础云计算、存储、网络、安全服务,要求按照具体使用需要开通,能够灵活计费,动态伸缩,同时要满足后期安全自主可控产品改造的云资源服务能力。

(2)数据迁移服务

完成系统及数据从原有租用的云服务器中迁移到专有云平台,迁移期间必须保证不影响系统日常使用,迁移后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历史数据不丢失。

(3)安全运维服务

提供安全运维管理平台,以及现场和远程运维服务,重要时期重保服务等。

2.6服务期:专有云租赁服务周期为三年,服务周期结束后,若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一个周期。本项目云服务内容,自每台云主机迁移到专有云平台的时间起,各自单独计算服务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同时具备①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②投标人或所投云服务厂商获得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3.3投标人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云租赁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3.4投标人须提供2020、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可不提供。

3.5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且为首次参加东风交易中心(企采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qc.dongfengtc.com)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须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到电子交易平台,经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机构数字认证证书CA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机构CA”和“法人CA”)。投标人可在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指南。若投标人未及时在电子交易平台中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办理注册并取得CA证书的投标人可忽略本步骤。(交易平台客服电话:400-888-6769)

4.2 投标人在2023年4月7日00时00分至2023年4月1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凭机构CA及密码(也可凭在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后获得的投标人企业控制台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入口(网址:https://qc.dongfengtc.com/qc/login.html)缴纳招标文件的费用后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售。购买招标文件后,按《关于东风招投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的收费标准缴纳东风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不能参加投标。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支付方式:可选择支付宝,微信,银联在线支付任一方式进行支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428930分。

5.2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将已进行电子签章(包括单位电子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签)且经过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成功递交。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襄阳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东风交易中心(企采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及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疑、中标结果通知等招标过程信息,一经电子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襄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樊城区星火路1号

联系人:邢主任

电  话:0710-3119200

招标代理机构:东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襄阳市中原西路8号襄阳市市民服务中心8楼

联系人:张经理

电  话:15502782777


襄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有云租赁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答疑澄清

发布时间:2023-04-19 00:00:00    信息来源:东咨企采平台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2投标人同时具备①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我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为总公司授权,且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盖章认可,此情形可否为响应此资格项?

答: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2投标人同时具备①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②投标人或所投云服务厂商获得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修改为:“3.2投标人同时具备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分公司或子公司可提供母公司的经营许可证)②投标人或所投云服务厂商获得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2.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2)商务评审/企业认证证书中“4.投标人或所投云服务厂商具有有效的ISO223001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0.5分”修改为:“4.投标人或所投云服务厂商具有有效的ISO22301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0.5分”

3.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2)商务评审/企业实力中“3.投标人获得工信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得2分。(投标人提供总公司或分支机构证书均有效)”修改为:“3.投标人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得2分。(分公司或子公司可提供母公司的经营许可证)”

4.招标文件中关于资格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②投标人或所投云服务厂商获得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按照招投标法相关条例规定及我公司资质借出管理办法等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仅允许经过总公司授权后,方可使用其复印件,原件一律不得借出复印使用。 特请贵单位充分考投标人行业特殊性,建议对要求资质复印件条款进行调整,允许投标人在出具总公司授权的前提下,使用总公司资质。

答: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2投标人同时具备①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②投标人或所投云服务厂商获得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修改为:“3.2投标人同时具备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分公司或子公司可提供母公司的经营许可证)②投标人或所投云服务厂商获得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5.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中,未考虑到投标人为分公司或其他组织的情况。根据招投标法,对于公开招标的项目,具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只要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有权利使用总公司的资质参与投标。 因此对于本项目中,要求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2020、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资质内容,建议要求投标人提供总公司或本级证书均有效。

答: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2投标人同时具备①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②投标人或所投云服务厂商获得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修改为:“3.2投标人同时具备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分公司或子公司可提供母公司的经营许可证)②投标人或所投云服务厂商获得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4投标人须提供2020、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可不提供。”修改为“3.4投标人须提供2020、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可不提供。(分公司参与投标的可提供上级机构财务审计报告)”

6.第三章评标办法2.2.2商务评审部分项目负责人中要求“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以及信息系统运维人员专业技术能力中要求“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不合理。 员工社保一般由单位本级或者其上级机构进行缴纳,由分支机构缴纳单位本级社保的情况比较少见,此处设置不合理,建议改为“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上级机构。

答:第三章评标办法2.2.2商务评审部分项目负责人及信息系统运维人员专业技术要求“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修改为“独立法人参与投标的投标单位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参与投标的投标单位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上级机构”。

7.第五章发包人要求-1.7项目预算中约定了“根据目录价按云产品类型、使用时长向中标人支付租赁费用,云服务清单目录见3.2章节专有云平台目录价清单云服务清单目录。”,但未约定3.1章节中现有在用资源专有云租赁目录价清单中各产品规格在后续增加使用数量时的价格参考,请明确是否后期增加业务涉及到3.1章节中的规格产品时,同样要按照3.1章节目录价执行。

答:若后期业务涉及到3.1章节中在用资源专有云租赁目录价清单中各产品规格,按投标人投标报价执行。

8.招标文件中关于资格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②投标人或所投云服务厂商获得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按照招投标法相关条例规定及我公司资质借出管理办法等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仅允许经过总公司授权后,方可使用其复印件。特请贵单位充分考投标人行业特殊性,建议对资格要求条款进行调整,允许投标人在出具总公司授权的前提下,使用总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资质。

答: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2投标人同时具备①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②投标人或所投云服务厂商获得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修改为:“3.2投标人同时具备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分公司或子公司可提供母公司的经营许可证)②投标人或所投云服务厂商获得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9.商务评审“企业实力”中:“投标人或所投云服务厂商获得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CS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四级及以上得2分,三级及以下得1分。”CS认证也称为“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是指通过结构化的综合布线系统,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和软件技术,将各个分离的设备、功能和信息等集成到相互关联的、统一和协调的系统之中,以及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提供支持的服务,包括信息技术咨询、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及信息系统的设计、开发、集成实施、运行维护和运营服务等。与采购需求不相适应,构成差别待遇,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建议删除该条款。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0.商务评审“项目负责人”中:“项目负责人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得1分、项目负责人具备网络工程师得1分、项目负责人具备云专业认证证书得1分、项目负责人具备ITIL(信息技术基础架构库)证书得1分。”项目负责人主要侧重于管理能力,将“网络工程师、云专业认证、ITIL(信息技术基础架构库)”,招标文件将多项非必要证书作为评审因素,构成差别待遇,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建议简化评审因素。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1.商务评审“信息系统运维人员专业技术能力”中:“信息系统运维团队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系统架构设计师得1分、通信工程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得1分、数据库专家证书(甲骨文OCP/华为OLAP/达梦DCA/人大金仓KCM任一种)得2分、网络工程师证书得1分、云专业认证证书(任何云证书一种)得1分、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P证书得2分”招标文件将多项非必要证书作为评审因素,构成差别待遇,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建议简化评审因素。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2.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修改为2023年4月19日00时00分至2023年4月2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获取方式不变。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无须重复获取。

1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5月10日9时30 分(北京时间)。

14.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澄清!

襄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18日


襄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有云租赁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16 00:00:00    信息来源:东咨企采平台

招标编号:DZ23B2BHF0040

一、招标概况

本项目于202347日在襄阳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东风交易中心(企采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及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招标公告,2023510日在襄阳市中原西路8号襄阳市市民服务中心8楼840开标室开标,并于2023510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襄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

二、评标结果

 

第一名

第二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襄阳市分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

深圳市科乐得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600726126024A

91420600714699351F

91440300MA5F42MD3J

地址

湖北省襄阳市汉江路188号

襄阳市高新区中原路78号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樟溪社区新樟路158号中森公园华府C1座22E

在用资源投标报价

77.89万元/年

55.07万元/年

32.83万元/年

服务期

专有云租赁服务周期为三年,服务周期结束后,若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一个周期。本项目云服务内容,自每台云主机迁移到专有云平台的时间起,各自单独计算服务期。

专有云租赁服务周期为三年,服务周期结束后,若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一个周期。本项目云服务内容,自每台云主机迁移到专有云平台的时间起,各自单独计算服务期。

三年

项目负责人

张子舟

饶毅

徐浩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3516日至2023518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襄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址:樊城区星火路1号

联系人:邢主任

 话:0710-3119200

招标代理机构:东风咨询有限公司

 址:襄阳市中原西路8号襄阳市市民服务中心8楼

联系人:经理

 话:15502782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