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防护制作工房建设项目起重机中标候选人公示
热防护制作工房建设项目起重机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H0717SB22PH-0064)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69.5万元,工期(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我方向贵方提供设备加工计划,合同签订之日起50天内完成设备加工制造,设备进厂后2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
中标候选人第2名: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71.6万元,工期(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我方需向贵方提供设备加工计划,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设备加工制造,设备进厂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
中标候选人第3名:阿尔法起重机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72.7205万元,工期(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供应商需向招标人提供设备加工计划,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加工制造,设备进厂后1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
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为: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为: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阿尔法起重机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为: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具体方式如下:(1)以电子招标投标项目,将纸质版材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扫描后在东方招投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提出:(2)线下招投标项目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的异议材料将不予受理。
三、其他
1、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武汉金地球起重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未通过资格评审。
武汉天王起重机有限公司未通过资格评审。
2.中标候选人的综合评分
中标候选人(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综合评分为:90.33分。
中标候选人(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的综合评分为:87.34分。
中标候选人(阿尔法起重机有限公司)的综合评分为:87.06分。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湖北三江航天江河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三江航天江河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远安县97号信箱
联系人:卢先生
电话:0717-3816055
招标代理机构: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46号
联系人:许志恒
电话:13886005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