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岛员工食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绿岛员工食堂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绿岛员工食堂采购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绿岛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武汉绿岛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碧桂园泰富国际三期5号楼的17、18两间商铺(毛坯)。
(2)、建设内容:绿岛员工食堂采购项目。
(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254.84平方米。
(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交货。
(5)、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范围内全部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二代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二代身份证(被委托人须是拟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制造商须提供企业近三年内(2018年8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项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
(4)、若是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授权委托书;
(5)、投标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上(http://wenshu.court.gov.cn)近三年(2018年8月至今)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网页截图;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7)、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8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8)、投标人须对所递交的资料及上述原件的真实性承诺,并递交违约经济处罚承诺。
4.其他说明:
该项目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当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3名时,确定全部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6.1各申请人可凭机构CA及密码(也可凭投标人企业控制台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东风交易中心(企采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qc.dongfengtc.com/)于2021年8月13日17时00分至2021年8月18日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网上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4日14时00分,地点为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东风大道3号东风新能源直营店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原件审查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被委托人须是拟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上“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所列证件的原件(有二维码的证件,可提供具有有效二维码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原件相对应的复印件两套和电子版资格申请文件U盘一份,未提交电子资格申请文件的视同提交资料无效。提交的证件资料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复印件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
7.4其他要求:
7.4.1投标人所提供的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7.4.2申请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的,一经查实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五十一条、第六十八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文件无效,已中标的则取消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将保留一切追究责任的权利。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东风交易中心(https://qc.dongfengtc.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绿岛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路1号
联 系 人:肖遥
电 话:15377019309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经济开发区振华路46号
联 系 人:梅博然
电 话:18162353357